2011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谐、富裕的新城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要成绩和做法
㈠突出主题,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年(截止到11月25日,下同)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4件748人(比去年上升了14.8和8.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08件761人(比去年上升了30%和34.5%),受理审查不诉案件1件1人,刑事案件总数创下历史新高,约占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459件633人(比去年上升了12.5%和6%),不批准逮捕96人;依法提起公诉385件558人(提出量刑建议383件556人),决定不起诉1件2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14件38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91件248人,出庭支持公诉169件271人。收到法院判决书307份,均为有罪判决。连续多年保持了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超期羁押、无国家赔偿、无无罪判决、无涉检上访的“六无”记录。
在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办理暴力犯罪、“两抢一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以及赌博、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两抢一盗”等案件236件348人,起诉184件367人;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赌博、开设赌场的案件8件18人,起诉13件28人。对因邻里、亲友等特殊关系引发的犯罪,积极促成刑事和解5件。对符合从轻处理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捕 29人、不诉2人。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形成“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起公诉时均依法建议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占用土地、禁毒等专项行动6次,化解平息3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同时,深入广场、企业、镇街开展法制宣传12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努力推行机制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以促进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开展文明接访,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为民排忧解难。控申部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6%),其中来信9件,来访67件144人次,属控告类的5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2.28%),属申诉类的2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9.23%),集体访4批22人。在全区8个镇(街)聘请了信息联络员,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基层法律监督服务网络。与人口密集、涉检信访易发的四个派出所(上廓、下廓、东城和松岗)分别建立了检警联系点,实现了检警无缝对接,实行联合快速办案,有效调处群众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全市尚属首例。
——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着力构建服务民生新平台。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院领导班子带领干警深入到飞来峡镇龙埗村,开展帮扶慰问活动5次,提供物资和慰问金5万多元,帮助贫困户改造危房,发展种养殖业和家庭经济,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㈡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突破
我院把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和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打击、预防、保护和服务”并重的方针,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净化我区的政务环境。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大、效果好。反贪局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线索12条,受案8件,初查8件,立案8件8人,其中受贿6件6人,行贿2件2人,均为大案。案件已侦查终结6件6人,已移送审查起诉6件6人,法院已作出判决6件6人(均为有罪判决),市院反贪局提办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50万元,创历史新高。我院把整治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办案力量,重锤出击,以犁庭扫穴之势,先后挖出矿产资源领域的窝案串案7件7人,依法追缴赃款1340万元。反渎局对社会热点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积极挖掘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全年受理案件8件,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受贿案件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范围广、反响好。反贪局、反渎局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预防工作部署,着力开展重点项目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法制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活动8次、发出检察建议 1份、开展预防宣传11次、法制警示教育授课5堂、接受预防咨询 15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次、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2项,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
㈢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转变
我院积极创新诉讼监督模式,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使诉讼监督工作实现了从单一向协作、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前、静态向动态的转变。
——立案监督求“新”。积极探索立案监督新途径,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与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次。监督立案1件,有效地促进了公正执法,防止了执法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
——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从“严”。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有罪追究、无罪保护的原则,重点纠正侦查机关非法取证和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年共依法追诉1人,追诉漏罪2件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6件18人,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务“实”。坚持执法为民理念,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监督重点,抗诉工作保持了一定的办案规模和较强的监督态势。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7件,立案审查16件、不立案1件。审查办结申诉案件17件(含去年1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均被市院采纳并被法院裁定再审),建议提请抗诉4件,不提请抗诉9件,终止审查1件,出席再审法庭3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
㈣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建设为动力,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执行力大为增强。积极争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支持,配全配强领导班子,将1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后改任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外单位交流1名领导到我院担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通过突出抓好班子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领导能力建设,班子成员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公正廉洁,以身作则,带领全院干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成果丰硕。先后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创先争优、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干警的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提升,不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院被授予“清远市‘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被区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控申科再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有13名干警立功受奖。
——加大了队伍监察力度,新成立了监察室。积极争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批准设立了监察室,纪检组长不再兼任政工科长,由专人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由于纪律教育和监察工作常抓不懈,全院干警遵纪守法,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以一线办案的检察人员为重点,以岗位练兵、培养业务尖子为手段,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60人次,5名班子成员先后到复旦大学等高校培训学习。
——大力倡导文化育检,检察文化建设稳步推进。通过领导带头调研、充实宣传调研队伍、完善激励机制等举措,宣传调研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被上级检察机关及市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新闻调研文章28篇。在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体育运动会中,我院取得了乒乓球团体赛第一名、羽毛球团体赛第三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现了干警文明健康、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㈤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有新举措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重大事项、重大决策8件次。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和决定。11月,我院工作报告在区人大七届一次全会上获全票通过。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检察信息联络员参加座谈会5次,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的自侦案件2件2人进行了监督评议,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少案多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业务部门发展不够平衡;三是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础设施和装备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2012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全面比拼珠三角,全力打造‘四个中心’,实现富民强区,全面构建‘五个清城’”的宏伟蓝图,以“促发展、保省优、创国优、建和谐、共幸福”为具体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建设幸福、和谐、富裕的新城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围绕上述目标,我院将坚持“六个继续”: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继续积极地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有效地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四是强化诉讼监督,继续努力地维护公平正义;五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继续自觉地接受广泛监督;六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